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副食)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437必赢会员中心
征集人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征集人联系人:马龙、韩振宁
征集人联系方式:0971-6138352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副食)
项目编号:青海诚鑫框架(服务)2024-027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甘河工业园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区、湟源县、东川工业园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南川工业园区、西宁市本级、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海东市本级、门源回族自治县、祁连县、海晏县、刚察县、海北藏族自治州本级、同仁市、尖扎县、泽库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本级、共和县、同德县、贵德县、兴海县、贵南县、海南藏族自治州本级、玛沁县、班玛县、甘德县、达日县、久治县、玛多县、果洛藏族自治州本级、玉树市、杂多县、称多县、治多县、囊谦县、曲麻莱县、玉树藏族自治州本级、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茫崖市、乌兰县、都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本级、青海省本级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1 |
新鲜猪肉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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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清真牛肉、羊肉、牛肉肠、鸡肉、鱼等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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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蔬菜(包括时令水果、元宵、粽子、月饼等季节性食品)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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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调料、食品、调味品、冷饮及干货等副食品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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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4),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2】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包二供应商所供应的食品具有清真食品标识或民族宗教委员会相关证明材料;
【包1、3、4】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437必赢会员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详见《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包二供应商所供应的食品具有清真食品标识或民族宗教委员会相关证明材料;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入围资格。(提供查询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437必赢会员中心》/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线上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数字证书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3、线上CA:
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
注:投标人务必在2024年5月28日上午9:30时之前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完成电子签到,如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
2024年5月8日